高架桥取代窗外的东天山已经半年了。
怀念夕阳下粉色的雪峰,以及光线消失前群山深蓝色的轮廓。
那里有我的缪斯。
高架桥取代窗外的东天山已经半年了。
怀念夕阳下粉色的雪峰,以及光线消失前群山深蓝色的轮廓。
那里有我的缪斯。
当被钚电池中的电流唤醒时,它已经被一枚泰坦3号E半人马座火箭永远地送离了那颗蔚蓝色的星球。此时它的高增益天线还没有启动。不过,家园里的设计者们通过它的低增益天线成功地重启了高增益天线。这时,它才刚刚踏上它无穷的旅途的第一步。
那是1977年。
剧烈的加速后,它关闭了发动机,开始了它的第一次滑行。
两年之后,它在57万千米的高度上掠过了它遇到的第二颗行星。在拍摄了数百张照片后,它将那颗被称为木星的气态行星甩在了身后,带着用引力获得的加速,向带着壮丽星环的第三站飞去。
当它开始将雷达与拍摄平台对准土星时,它已经在真空中不间断的工作了四年。1981年8月25日,它达到木星近点。此时,它确定了这颗气态行星气压在700Pa的高层大气的温度:70k。但与它将要永远面对的茫茫宇宙相比,70k也算是难得的温暖了。
再一次,它通过行星的引力不断加速,向它所对准的下一颗星球飞去。此时,土星挡在了它与地球之间,它与那颗渺小的蓝色星球上那些仍然记得它的人暂时的失去了一切联系。它得适应这种感觉,这种将天线对准自己的故乡的方向时,一片寂静的感觉。在以后的日子里,这样的情况才是常态。
第九个年头,它在85.5万千米的距离上与天王星擦过。这是人类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上看见这颗躺在公转轨道上的奇特行星,以及它的卫星们,和被潮汐力撕碎的卫星铺成的星环。
又在太空中滑行了三年后,它越过了海王星。之后,它本该向冥王星,太阳系中最后一颗行星飞去。但随着冥王星被重新定义为了矮行星,操控者们取消了对冥王星的探测任务。经历了十二年之后,它完成了在太阳系里的所有工作。于是,它暂时停止了与那颗蓝色星球的通话,沿着黄道方向,继续向更深的宇宙飞去。渐渐地,对于失去准确日程的它,时间开始失去意义。但它准确的记得,它第一次因为电力的减弱而关闭部分设备,是在1998年。它无法继续维持扫描平台和紫外线观测器的运作,它永远失去了这两个部件。
它已经走过了40多个天文单位的路程。对于地球上的人类来说,这是相当长的一段旅途。但是对于它未来将要经历的伟大旅程来说,这只是个开始。
在之后的七年里它走过了之前飞行距离的总和。现在,它离那颗已逐渐变得黯淡的恒星80.5个天文单位远,并以每年3.3个天文单位的的速度继续远去。
2007年,钚电池提供的电力的仍在减少,它再一次让自己的一部分陷入了沉睡。这一次它放弃了磁带录音机。再接下来是PRA。电压的降低使它陷入了半梦半醒之间,它渐渐习惯了地球方向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在启航的第38年,它关闭了陀螺仪,永远失去了方向感。供电的减少让它不得不在各个部件之间共享电能。离开地球五十年后,它已经很难用剩余的电能启动任何单一的仪器了。微弱的电压让它越发变得像个老年人,迟钝、混乱。它十分清楚,那块钚电池在不长的时间里就会停止工作,那时,它会陷入一段长眠。那段沉睡的时间也许会和它的旅途一样漫长,无期。
但至少,它仍带着来自地球的信息——它携带的那张金属盘可以在真空中保存十亿年。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停止工作的它会带着那张刻录着来自它家乡的信息的金属盘一直飞下去。两万年后,它会成为继旅行者一号之后第二个距离太阳一光年远的人造物体。在那之后它将一头扎入奥尔特云,并在其中飞行两千年。它虽然还在太阳系范围内,但不会与任何大型天体相距少于几光年。
时间与目的彻底失去了意义。但力学定律的大手,会继续将它推向更远的深空。也许那之后会有来自人类的探测器用远高于它的速度赶上并超过它,向宇宙更深处进发,但对于它来说,数天文单位每年将永远是它的极速。
但这没什么,它有的是时间。它会一直飞下去,带着唱片飞向深空。对于它来说,对于人类来说,那些已经掠过的空间和星算不了什么,这只是旅程的一小部分。它和人类那无穷尽的伟大旅程,才刚刚开始。
已经接触地平线的夕阳将满天淡云镀上金黄。他走回跑道边缘,调整呼吸,任凭汗水被晚风带走。
有些时候,模糊的视野不会影响欣赏——比如现在,他想。他很喜欢这种景色,色调壮丽,仿佛置身于某个总拥有如此辉煌灿烂黄昏的世界。他喜欢浪漫的想象。
有人嘲笑他对黄昏的固执,因为朝霞与晚霞似乎并无不同。他们没想明白。太阳落下,留下幻想的余地,而日升之后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的,就只有赤裸裸的现实了。不过,他总不回答,仿佛被这些人的言语噎住了。本该如此。
夕阳带来的辉煌都会在日落的那一刻消失。
那些涂上金粉般的云脚,透出暖意与华丽的橙色天空,雪线之上闪耀着粉色光芒的群山……都在那一刻失却了辉煌,只剩下灰蓝调合成的色块。天马上就要黑了,暗色越来越浓重,一切都将消散进暗黑中,连轮廓都融化进黑夜。
但天空和群山还在那里,只是等待被再度点燃。
何必哀叹夜幕的降临?那之后仍有无穷的诗篇和幻想。
骄阳从不懂得
在盛夏,把光芒与热度收敛
自地平线上跃起,停留在
天山后,在那时,
天空已被耀眼的白光充盈。
在阳光和浮尘里,群山
紧抓住头顶的可怜云朵
可就连浮云也
无法带来丝毫荫蔽。
远山脚下,玻璃反射出的光线,
在纷杂的热空气中
疾速抖动,闪烁
如同群山
盛夏的节拍,
狂热的低语。
在尖锐的光线中
与这狂热不相容的一切,
全都分崩离析。
骄阳下的世界!
这清晰的现实
从没有
从没有丝毫恻隐;
从不给
从不给幻想留下半点余地。
薄云将夕阳藏起
连同它辉煌的光线
使大地上,遥远的群山
恢复朴素的本色
一层极淡的白色,给山峰
戴上若有若无的面纱。
那轻雾下的山峰,单纯
而又神秘!
在逐渐黯淡的光线中显得越发动人
霎时间,
我看见了你的笑靥
消散了,终究消散了
夕阳在地平线下隐去,
群山余下的
只有一抹剪影。
一切美好——
都决绝地,不可挽回地
消散进黑暗,
连同你玫瑰色的双唇
和动人的面庞
雪峰晕开,散在了傍晚升起的薄雾里,与浅灰色的水汽交融,轮廓隐去。
有风,轻柔的风。它们无法揭开薄雾,也不足以打破这种和谐。
像是笔触独特的水彩画,不是吗?仅仅是一丝,但确乎是感受到了——对于人类而言的,自然的永恒。
雪峰与云相接,沉入雾气里,如同一块巨大的布景板横亘在天地间。山脚下灯火闪烁,仿佛下起了蒙蒙细雨。
夜风……是啊,夜风。
我曾呼吸着春日的夜风送来的空气。风微凉,带着丁香的气味。太阳已经在地平线之下,但光线仍算得上充沛,灰蓝色调笼罩着城市。空气中的余热消散。
我曾感受过盛夏的晚风:潮湿,温热。它不属于西北,我的朋友,这是成都的晚风。城市华灯初上,风挟裹着水汽、热度、城市的喧嚣与夜摊上美食的香气穿过葱葱绿荫。行走在这座城市中的,还有我的挚友。
天啊…这扇通向远山的窗子简直像一切灵感之源。这还能持续多久?
很多人都声称,他们笔下的文字非出自他们之手。
比如,有人声称自己只是在转述笔下的一切。更有甚者,坚称自己心系未来——他记得未来,未来也记得他,他写下记忆中的一切。
这些人中不乏我的同事。罗伯特、艾萨克、阿瑟、亚伯……我看着他们冉冉升起,又一个个离开人世。见证昔日的同行者们消逝是一件痛苦之事。如今,我也已孑然一人,垂垂老矣。
为了悼念他们,我最后能做的事是证实他们所言不虚。尽管…他们没完全弄清状况。
听好我接下来要说的:
语言的力量远比你们所想的要强大。希望你们仍然记得一个名词:现实偏移。
我们都拥有年轻的的岁月。过去,我年轻气盛,对文字抱有非凡的热情。眨眼间,半个世纪已从指间掠过。我曾创造了无数个世界:线条优美的飞船从星门中穿过,文明在银河处处扎根,艺术、哲学和科技如此灿烂,似乎只要我们肯去尝试,甚至能掌握宇宙。
我注视着这些激动人心的世界,看着它们渐渐发黄,变脆,落满灰尘。但我从未感到惋惜。别误会,这不意味着我不曾重视诞生于我的指尖的世界。我热爱它们与它们的降生——听好我所说的。
加了晨光的咖啡如此美妙,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咖啡与打字机的气味交融,冲入鼻腔的感受。当太阳从伏尔加河的另一边高高升起,我已经堆砌了数页稿纸的文字。我热爱这样的生活,然而,在一个盛夏的夜晚,当我看着半人马座高悬在地平线之上时,我产生了一种难以理解的感觉:
我所写下的一切,仿佛都不是我构想出来的,我像是一根天线,倾听,转述我写出的故事。
……
桌旁的窗外能望见群山。
先是褐色的矮峰,向后一层仍是。再向远,就是高耸在雪线之上的诸峰。山峦重重叠叠,从天穹之顶倒长下的云亦是如此。
夕阳是最伟大的调色师,它用金色渲染一切。夕阳另一侧的地平线上、群山之顶、云海之间,金色与灰色调和,一抹温暖的橘红停留在天地间。
世界就是这样,让你总想好好看几眼。在书桌前抬头,温热的晚风从窗外吹入。
这是夏的一段呓语。
The world is love and everyting.
在经受了两天多胃病的折磨后,能做点让自己放松下来的事情感觉很棒。就连这种这种任由文字信马由缰,想到哪说到哪的感觉都是久违的了。
刚才在书柜前翻着近六十本SFW的目录,猛然发现自己对于Scifi的阅读也早已谈不上随心所欲了。在作品的选择上,我到像是个乖张的老头——从两年前开始,每期中跳过的作品越来越多,进而变成只阅读自己关注的作者与寥寥几篇激起我兴趣的作品了。到现在,这几乎成了习惯。也不再固执的要分出个软硬,反倒开始厌恶起一切诸如此类的作品分类来。
由此感叹人是会改变的。但无论怎样改变,脑中都已经装下曾经的体验。带上来自过去的意象在路上,总会有似曾相识又无可奈何之感。像是个无人能跳出的螺旋。
我们便在这相似却又不尽相同的道路上蹒跚前行。
巧合——迟卉与夏笳都写过名为《热岛》的短篇。
不久前,我将二者搞混了。直到翻出那本封面鲜红的杂志,我才发现是自己搞错了。实际上,这两篇《热岛》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只不过都以热岛效应作为切入点罢了。 不同于迟卉宏大的视角,夏笳笔下有的只是一座城市,一座周而往复地循环的热岛。
白天城市空气受热上升,风携带水汽从周边流入,晚上空气冷却下沉,气团猛烈碰撞,暴风骤雨,释放潜热。稳定而循环往复的局部环流。
稳定得不可思议。
在这热岛般的城市里,有一幢为对抗燥热常年开着冷气的研究大楼,时不时的跳闸使房间中的笔记本成为唯一的光源,映出一个披着棉被,手边放着手纸的背影。
这个意象在我的脑海中停留了很久——整整五年。
两篇《热岛》都没在科幻界留下痕迹,可我偏偏将其中一篇以模糊的印象留在了记忆中。嘿,不是什么抱怨,只是觉得奇妙。它成了只属于我的记忆和体验。时不时的,它便在脑海中再现——燥热的城市,亮着一台笔记本的房间。你永远不会讨厌这种不时闯入脑海的模糊印象,它们已经成了你的一部分。
还记得初读《热岛》时也是五月,2011年的五月。SFW恰逢第300期,以光学望远镜拍摄的太阳作为封面,整本书封皮一片火红。木质的地板被窗外的大雨打湿,晚风将土腥与一丝凉意送入房间,皮革的沙发上,摊开的红册上标题正是《热岛》。
白驹过隙,又是五月。今年的乌市一反常态,到了现在空气仍带着凉意,气温如同早春。雨水也像发了疯似的,隔天便倾泻而下。在我的印象中,乌市从来没有如此多雨过。
巨量的水汽在大陆腹地飘荡,化作大雨落下。地上的积水映出被夕阳照亮的云。
看着云如同雄峰般从头上掠过,总要赞美起自然的雄奇。
今天,在回家的路上,随着脚边的积水泛起粼粼波纹,微凉的风送来了一股熟悉的气息。刹那间,无数经历与体验在脑中炸开,感觉就好像…走进了旧房间。在其中的同样有无数意象,其中还有一个女孩的背影与头发的香气。
无论早或是晚,夏已经吹响了降临的号角。
盛夏将至。